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GLP*** | 2024-11-2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CD8*** | 2024-10-30 | 汽車在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閩CD8*** | 2024-07-16 | 汽車在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閩CD8*** | 2024-08-11 | 汽車在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閩CD8*** | 2024-10-08 | 汽車在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閩CD8*** | 2024-12-14 | 汽車在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閩CD8*** | 2024-12-03 | 汽車在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閩CD8*** | 2024-10-12 | 汽車在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閩CD8*** | 2024-09-01 | 汽車在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