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CRJ*** | 2024-09-03 | 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,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遼CRJ*** | 2024-11-19 | 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,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遼CRJ*** | 2024-09-28 | 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,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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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