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FDF*** | 2024-11-08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。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