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AW7*** | 2024-11-13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〔限速60公里/小時以上80公里/小時(含)以下的〕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50 | 6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