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LPL*** | 2024-10-25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,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