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A1B*** | 2024-11-17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遼A1B*** | 2024-11-05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