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皖B08*** | 2024-10-24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的 | 200 | 3 |
皖B08*** | 2024-11-3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