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皖HZZ*** | 2024-11-06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