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EET*** | 2024-12-1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EET*** | 2024-10-3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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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