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C78*** | 2024-10-1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貴EGB*** | 2024-12-14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