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ND9*** | 2024-06-30 | 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,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| 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