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D12*** | 2024-08-16 | 不按規定停車 | 100 | 未知 |
魯DU1*** | 2024-08-05 | 機動車逆向行駛 | 200 | 3 |
魯DU1*** | 2024-10-11 | 機動車逆向行駛 | 200 | 3 |
魯BP1*** | 2024-12-21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