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京HN6*** | 2024-11-16 | 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專用車道的 | 200 | 未知 |
京HN6*** | 2024-09-27 | 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專用車道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