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KRA*** | 2024-07-05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50 | 3 |
閩DC5*** | 2024-09-29 |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00 | 6 |
閩DC5*** | 2024-12-11 |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00 | 6 |
閩DC5*** | 2024-07-30 |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00 | 6 |
閩DC5*** | 2024-09-30 |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00 | 6 |
閩DC5*** | 2024-11-10 |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