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蒙LBA*** | 2024-10-03 |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| 200 | 3 |
蒙L65*** | 2024-08-29 | 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 | 100 | 2 |
蒙LDD*** | 2024-10-18 |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| 200 | 3 |
蒙LDD*** | 2024-08-18 |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| 2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