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EBF*** | 2024-09-0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EBF*** | 2024-11-2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