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NF6*** | 2024-08-15 | 信號燈路口越停車線停車 | 50 | 2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