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A99*** | 2024-12-08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車速10%以下的 | 未知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