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貴A70*** | 2024-09-18 | 在禁止通行的時間、路段、車道內行駛的 | 200 | 未知 |
貴JRT*** | 2024-11-20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