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EB1*** | 2024-08-2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EB1*** | 2024-11-0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