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A·1***5 | 2024-07-22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 | 50 | 未知 |
渝AUD*** | 2024-11-16 | 不按規定停車 | 200 | 未知 |
渝BDK*** | 2024-08-23 | 不按規定停車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