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RW8*** | 2024-12-06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