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蒙A37*** | 2024-09-08 | 不按規定停車 | 50 | 未知 |
貴A8F*** | 2024-10-16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