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D59*** | 2024-12-11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湘D68*** | 2024-12-21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湘DA8*** | 2024-10-13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200 | 2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