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皖BZF*** | 2024-10-24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