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L25*** | 2024-09-06 | 違反信號燈規定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