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EMB*** | 2024-07-28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豫EMB*** | 2024-10-25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豫EMB*** | 2024-08-07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豫ER0*** | 2024-12-25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50 | 2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