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瓊ADR*** | 2024-07-26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瓊ASG*** | 2024-11-11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瓊A17*** | 2024-10-30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瓊A17*** | 2024-08-07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瓊A17*** | 2024-12-25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瓊D69*** | 2024-09-04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瓊D47*** | 2024-12-17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