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貴BU0*** | 2024-08-0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50 | 3 |
貴BU0*** | 2024-11-0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5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