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C93*** | 2024-08-05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00 | 未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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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