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A4B*** | 2024-12-01 | 機動車逆向行駛的 | 100 | 3 |
川A4B*** | 2024-08-03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