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H10*** | 2024-09-01 |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浙H10*** | 2024-09-05 |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