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A·R***7 | 2024-08-31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