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JA2*** | 2024-10-0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浙AK3*** | 2024-07-2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浙JX7*** | 2024-09-2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