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B55*** | 2024-10-1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(biāo)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(dāng)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(shù)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