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BT9*** | 2024-11-07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閩CG6*** | 2024-08-07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閩C10*** | 2024-07-06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閩C03*** | 2024-08-16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閩C03*** | 2024-08-29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閩C03*** | 2024-06-30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閩C03*** | 2024-09-28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