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貴AK0*** | 2024-10-20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