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C39*** | 2024-11-26 |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| 150 | 3 |
鄂DSU*** | 2024-11-08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