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G58*** | 2024-07-19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