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蒙LR4*** | 2024-11-09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2 |
蒙LR4*** | 2024-11-09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2 |
蒙LR4*** | 2024-12-08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2 |
蒙LR4*** | 2024-09-01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2 |
蒙LR4*** | 2024-09-23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2 |
蒙LR4*** | 2024-08-27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2 |
蒙LR4*** | 2024-07-07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2 |
蒙LR4*** | 2024-11-29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2 |
蒙LR4*** | 2024-12-09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100 | 2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