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CE8*** | 2024-11-20 |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,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