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F65*** | 2024-08-09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