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皖FD1*** | 2024-11-16 | 未將故障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的 | 100 | 未知 |
皖FD1*** | 2024-08-23 | 未將故障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的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