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QA7*** | 2024-09-19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,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