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貴A1U*** | 2024-11-01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渝D0P*** | 2024-12-01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貴A62*** | 2024-10-1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5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