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AV8*** | 2024-07-17 |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,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 | 150 | 2 |
遼A65*** | 2024-09-16 | 不按交通信號指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