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蒙BBR*** | 2024-08-17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150 | 6 |
蒙BBR*** | 2024-09-22 |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| 15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