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遼A1R*** | 2024-07-20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