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有具體的規定,但是盡量不要出現,超出驗車日期的行為,如果車輛年檢期限是5月,那么就需要在6月1日之前,辦理完車輛的年檢手續。不同車輛的年檢周期不同,車主可以參考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的第十六條規定。
車輛年檢逾期一天都不行。車主在車輛行駛證的副頁上,就能夠看到車輛的年檢日期了,如果車輛年檢到期是12月份,那么在10月、11月、12月之間的任意一天,都可以辦理年檢手續。
車輛年檢不能超過當月,登記日期是6月10日,最晚不能超過6月30日,到7月1日再去檢車的話,就是脫審,要罰款200元,扣3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