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常行駛如每年2.5-3萬公里的狀態下,選擇耐磨性的輪胎可以在7萬公里左右換,如果選擇舒適型輪胎建議5-6萬公里換。如果一年開不了一萬公里或者左右,建議三年到四年換
我國法規規定輪胎表面的花紋磨損至1.6mm時就必須更換了,可實際行駛中,如果真到這個程度的話,輪胎的性能會變得很差,抓地力及排水能力都會變差,而安全性也會隨之降低,所以國外輪胎專家曾說,胎紋至少要保留3毫米以上才算安全。
綜合考慮,私家車的換胎時間還有一個指標就是扎了多少個洞。假如扎過3個以上,其實也可以換了,特別是側壁受傷的輪胎。
用車過程中,輪胎可能會被異物扎到,也可能不小心蹭到馬路牙子,或者高速通過路面凹凸遭遇強烈撞擊,這些都可能會導致輪胎受損。輪胎受損的情況包括胎面裂縫、胎面鼓包、胎面橡膠缺失、胎側磨損嚴重或者不正常磨損等。如果輪胎被釘子等小物件扎到胎面,那可以修補后繼續上路,但是如果是胎側受損或者胎面的傷口太大,就一定要更換。至少一個月對輪胎進行一次外觀檢查。
若按行駛里程來算的話,美國去年曾有一份測試報告顯示,較常見的四季輪胎行駛里程一般都在11.3萬公里以上,如果稍差一點的輪胎也可以跑個10萬公里左右,如果為確保安全性,那其實跑個8萬公里是絕對沒有問題的。